新手媽咪,從懷孕開始就在研究各種寶寶用的用品
面對種類繁多的產品,常常覺得眼花撩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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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尿布、推車、安全座椅、護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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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模版暑假將至興趣班熱別忽視瞭安全問題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章程通訊員羅文君暑期將近,又到各類培訓班、夏令營的報名旺季。記者昨日從廣州天河區法院獲悉,該院近年受理的未成年人參加教育培訓意外受傷引發的健康權糾紛屢有發生,責任承擔成為爭議焦點,傢長在為小孩選擇培訓班時一定要多留心。五齡童英語班摔傷培訓機構擔責七成5歲的小雨(化名)參加瞭海珠區某培訓機構少兒英語培訓班。某日,小雨外婆帶他來上課。課前,小雨通過旋轉臺椅爬上瞭前臺,培訓機構員工發現後叫他趕快下來,結果小雨往下跳,摔倒在地導致左手受傷骨折。培訓機構將小雨送醫院並墊付瞭1萬元。後經鑒定,小雨構成十級傷殘。小雨傢長於是將培訓機構起訴至法院索賠。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在校區范圍內設置瞭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未能及時制止小雨可能導致危險結果的行為,未盡到足夠的安全保障和保護義務,依法應對小雨的受傷承擔主要的損害賠償責任。同時,小雨作為一個年僅5周歲的孩子,其監護人應履行與其年齡相適應的監護責任。事發時距離開課還有一段較長時間,小雨處於其外婆的看護之下,外婆本應承擔必要的監護職責,因其未能妥善履行監護責任也是導致本次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故需自行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結合雙方的過錯承擔及案件情況,法院判決培訓機構對小雨的損害承擔70%的責任,需賠償經濟損失6萬多元和精神損害賠償金7000元。初中生夏令營打球受傷個人與機構責任對半分初二學生小成(化名)報名參加瞭全封閉的中學夏令營聽力口語集訓營。報名時,報名表及課程表上均無體育活動內容,隻是在報名須知中列明第二興趣課堂包括英語籃球訓練課等四種課程。結果小成在參加夏令營籃球訓練課期間,不慎被他人踩到腳導致受傷骨折,構成十級傷殘。事後,因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賠償意見,小成傢人將培訓機構起訴至法院索賠。法院審理認為,依相關法規,夏令營活動內容應為傢長與被告在開課前協商一致確定的內容,尤其參加可能影響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人身安全的體育活動,應當取得原告的監護人同意。小成的監護人在報名時並未報名參加英語籃球訓練課,被告在未征得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自行接受小成報名參加該訓練活動,其行為已超出教育、管理的職責范圍。考慮到小成已年滿12周歲,且自願選擇參與籃球活動等因素,確定被告對小成的損失承擔50%的責任。法院最後判決,培訓機構賠償小成經濟損失8萬多元(已扣除墊付的費用)和精神損害賠償金1.5萬元。遭同學排擠患精神疾病校方保護不力擔責兩成14歲的小飛(化名)在某民辦學校的舞蹈班就讀,學習不久,小飛傢長發現其開始出現精神異常的情況,且病情逐漸加重。後經醫院診斷,小飛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癥,需長期服藥治療。小飛傢長細究之下,瞭解到小飛除學習、舞蹈的壓力,在校還經常受到同學的嘲笑和推搡,導致心理壓力較大日久成疾。小飛傢長認為學校沒有盡到應有的教育和管理責任,遂向法院起訴要求學校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審理認為,小飛的學校作為教育機構,應對學生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的義務。被告不適宜的教育方式導致同學對小飛產生怨恨,且在同學對小飛進行嘲笑、推搡時未能及時進行保護和管理,導致小飛身心受損,被告的上述過錯行為與本案損害後果的發生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被告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責任。根據鑒定結論,小飛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癥,與同學的嘲笑、推搡事件存在因果關系,鑒定結果顯示欺侮事件的參與度為20%,故學校應在其過錯范圍即20%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此外,小飛因精神受損導致患精神分裂癥,給他及其傢人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害,而被告的過錯是上述損害結果的原因之一,故法院酌情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為5萬元。法官:教育培訓糾紛凸顯行業漏洞學生在教育培訓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是否培訓機構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呢?天河法院少年傢事審判庭法官孫玉波表示,要根據過錯責任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教育培訓機構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完全無過錯的,是無需擔責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對其已經履行教育管理職責承擔舉證責任,否則也將承擔舉證不利的法律後果。同時,傢長作為小孩的法定監護人,同樣承擔教育管理職責;根據小孩年齡大小,也有相應的行為能力,也需要對自身行為承擔一定程度責任。天河法院少年傢事審判庭庭長梁夏生表示,近年,該院受理的關於教育培訓糾紛案件中反映出教育培訓行業幾個較為突出的問題:一是培訓機構對學生安全監管的措施不健全,部分機構人員不足或教學設備存在安全隱患。二是傢長與教育機構對學生的監管責任和范圍合同約定不明確。三是發生意外後溝通協調機制不成熟。梁夏生建議通過加強行政監管力度、成立行業調解組織、建立教育培訓機構意外保險制度、開設人身安全與心理健康必修課程等措施,充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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